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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延長至115年底
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延長至115年底
發布日期:2025-04-10

為提升本縣空氣品質、減少碳排放並促進民眾汰換高污染柴油車輛,環境部已公告修正「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」補助期間延長至115年12月31日止,有意願申請之車主,把握機會盡快提出。

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陳局長華盛表示,淘汰老舊車輛可有效降低PM2.5、NOX等空氣污染物排放,提升空氣品質,鼓勵車主淘汰老舊柴油車輛並購買新車,符合補助期間內完成老舊車輛的車體回收及車籍報廢手續,並於報廢後12個月內購買新車;或先購買新車,並於6個月內完成老舊車輛回收及報廢手續,即可申請補助;每輛最高補助新臺幣3萬元。

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,本縣轄內柴油車數量約23,800輛,其中老舊柴油車尚有11,900餘輛,因此呼籲符合申請條件之車主,儘早向環境部提出申請,不僅可改善空氣污染問題,還可獲得政府的補助,減低購車負擔。有申請意願之民眾可至環境部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(https://mobile.moenv.gov.tw/EPAMobileETP/Home/Index)查詢補助相關資訊,若有補助相關問題可電洽諮詢
溫室氣體抵換獎勵諮詢: 02-6630-8000#437

空氣污染抵換獎勵諮詢: 02-2339-0129,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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